首 页
职能与机构 工作动态 政务公开 警察风采 理论研究 戒毒康复 学员心声 场所建设
 
 
 
 
   
广西第五劳教所认真贯彻落实
我局领导深入基层开展春节慰
自治区吴恒副主席到我局调研
 
 

 您当前位置: 首页>>工作动态>>正文
 

广西第五劳教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“六条禁令”


2006-3-17 8:38:03

广西第五劳教所采取五项措施学习贯彻司法部“六条禁令”:一是层层动员。224日,该所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动员会议,认真学习了司法部“六条禁令”,政委梁世康、所长陈解安分别就如何贯彻执行“六条禁令”提出了具体要求。227,所领导又分别到各自的工作联系点进行再动员,使全体劳教人民警察准确把握和严格遵守“六条禁令”。二是进行自查,作出保证。由全体警察职工对照“六条禁令”进行自查,看是否存在违反禁令的行为和苗头,并向所党委作出书面保证;三是进行警示教育,利用典型案例来教育警察职工,做到警钟长鸣。四是将“六条禁令”的具体内容印制成警示牌,发到每个单位和每个警察职工手中,时时警示全体警察职工。五是由纪检监察室和政治处的有关同志组成工作组,对全所警察职工遵守“六条禁令”的情况不定时进行督查。

通过学习,广大警察职工提高了认识,统一了思想,表示要将“六条禁令”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。一大队教导员陈志宏所说:“六条禁令”的出台,对我们劳教人民警察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,我一定要将“六条禁令”熟记在心,从严遵守。

(广西第五劳教所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声明:广西壮族自治区劳教工作管理局 版权所有 ©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复制或建立镜像,如有违反,追究法律责任!
联系信箱:gly@gxlj.gov.cn 电话:0771-2826206
技术支持:南宁超创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桂ICP备06002084号